
【产品名称】口腔含漱液
【型号、规格】I型:5mL/支、10mL/支、15mL/支、20mL/支;II型:15mL/支、20mL/支、25mL/支、30mL/支、40mL/支、50mL/支、60mL/支;III型:80mL/支、100mL/支、120mL/支、150mL/支、160mL/支、180mL/支、200mL/支、300mL/支、500mL/支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吉械注准20212170238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吉械注准20212170238
【结构及组成】口腔含漱液由卡波姆、麦芽糖糊精、丙二醇、缓冲液(柠檬酸、氢氧化钠)、矫味剂(木糖醇、N,2,3-三甲基-2-异丙基丁酰胺、甜菊糖苷)、防腐剂(山梨酸钾)、纯化水和容器构成。Ⅰ型:容器为铝塑袋(PET/AL/PE);Ⅱ型:容器为高密度聚乙烯瓶(HDPE);Ⅲ型:容器为塑料瓶(PET)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因口腔溃疡、口腔炎症、义齿或手术造成的创面所带来的疼痛。
【使用期限】三年
【特殊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】密闭、置常温干燥处。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吉药监械生产许20170012号
【生产企业/注册人名称】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有限公司
【生产企业/注册人住所】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新兴材料产业园4号楼
【生产地址】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德信路999号1号楼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有限公司
【联系方式】0431—89895067